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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全面取消工伤保险待遇支付16项管理要件

    来源:人社部 时间:2019-03-22
    核心提示:天津市人社部门针对办事堵点、管理难点问题,通过优化流程、精简要件、信息共享三项措施,努力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服务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更快、更好地方便用人单位和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近期,天津市人社部门针对办事堵点、管理难点问题,通过优化流程、精简要件、信息共享三项措施,努力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下放办理权限。先后将异地就医审批、就近就医审批、工伤职工登记状态管理、协议机构准入、协议机构维护、协议机构考核等6项原由市中心管理的事项全部下放到分中心直接办理,有效压缩审核层级,提高审核效率,合并经办事项达到30%。二是压缩经办要件。连续下发《关于简化工伤保险有关业务经办要件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伤保险经办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简化工伤保险有关业务经办要件的通知》,全面取消工伤待遇支付非必要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经办要件16项,占全部经办要件的44%。三是共享业务信息。以“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及时完善业务功能,自2019年起,将工伤登记和工伤鉴定录入等环节涉及到的劳动行政部门法律文书,全部实现信息导入,用人单位仅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号即可办理全程业务。
     
      下一步,天津市人社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放管服”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建设,为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经办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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