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电话:0535-6730782
  • 微信公众平台
  • 个人求职客服
  • 企业招聘客服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热点 >非公企业员工也可评职称

    非公企业员工也可评职称

    来源:济南时报 时间:2011-10-08
    核心提示: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济南市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度济南职称申报工作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申报范围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也纳入了评价服务范围。这意味着,大量非公企业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编外”人员的职称难题被提上了解决日程。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济南市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度济南职称申报工作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申报范围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也纳入了评价服务范围。这意味着,大量非公企业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编外”人员的职称难题被提上了解决日程。

        职称评定将向基层倾斜

        2011年济南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继续实行按岗申报制度。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需求组织推荐参评人选,即单位缺什么岗位(专业)补什么岗位(专业),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能参加申报评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记者了解到,2011年度职称申报范围将重点向基层倾斜,凡在济南市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民,都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也纳入了职称评价服务范围。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不受岗位限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申报评审条件组织申报,不受申报数量限制。

        同时,为积极发挥职称工作服务领军人才方面的作用,为“齐鲁人才特区”建设搞好服务,济南市将积极争取在体制机制上有所突破,努力为引进和重用专门领军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

        评审关键环节全程录像

        2011年度的职称评审,济南市将重点从加强政策宣传、加大责任追究、落实“双公示”制度、职称评审全程监督四个方面入手:借助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位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都能及时了解政策;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对在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职称评审等环节可能出现的违反职称政策规定、随意删减工作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超越权限等现象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采取申报人承诺签字、评前材料公示和评后结果公示的“双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评审关键环节全程录像,市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参与评审全过程,对每一环节进行监督。「相关部门」

        非公企业员工:职称评定的盲点

        据记者了解,私企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长期面临“企业不关心、员工不感冒”的尴尬局面。通过调查多家济南的私有企业,记者发现私企员工普遍对“评职称”这事儿表现得比较陌生。

        “我们单位从来没搞过,老板不认这个,拿多少工资是看工作业绩,不看职称高低。”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的秦先生告诉记者。在历下区一家私企工作的葛女士则表示,她也关注评职称的事儿,曾经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过相关事项,但是被告知“这事和我们无关,只有国企事业单位才能评。”

        而有些人事制度较完善的民营企业,则是在企业内部实行一套独立的职称评价体系。一家驻济大型民营零售业集团公司的员工郭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企业内部也“评职称”,分为文员、部级、经理、总监等层面,每一年一定岗、半年一调薪,“职称”与薪资待遇挂钩。不过这些制度与政府人社部门统一进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的‘职称’只在内部管用,出了公司门就没人认了。”郭先生笑称。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问题的确是职称评定的盲点。究其原因,是企业的薪资发放制度与社会统一的职称评定并不挂钩。而不论从企业选拔人才的需求来看,还是员工个人发展来看,企业都应该纳入社会统一的职称评价范围。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客服服务热线
    0535-6730782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2008-2022 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7462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79号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