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电话:0535-6730782
  • 微信公众平台
  • 个人求职客服
  • 企业招聘客服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热点 >北京:6月1日起可查询核对2016年社保对账单

    北京:6月1日起可查询核对2016年社保对账单

    来源:中国就业 时间:2017-06-05
    核心提示:2018年北京市将继续推行电子版对账单。如参保人确需邮寄纸质对账单,可通过所在单位变更对账单
    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消息,凡是在2016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自今年6月1日起,即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种渠道,查询打印2016年度社保对账单,核对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2016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如果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发生争议的,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响应“节能环保 低碳生活”的号召,市社保中心今年继续为广大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今年6月1日起,参保人即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等,查询打印2016年度社保对账单;选择电子邮件获取对账单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已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下载打印2016年度对账单信息。今年4月22日之前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员,也将于6月底前陆续收到由市社保中心委托邮政机构寄出的纸质社保对账单。

      据了解,2018年北京市将继续推行电子版对账单。如参保人确需邮寄纸质对账单,可通过所在单位变更对账单获取方式;也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邮寄”。如未选择,将被默认为同意接受电子版对账单,不再邮寄纸质对账单。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通过各种不同途径获取的对账单样式、内容与邮寄的纸质对账单完全一致,均可作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代丽丽)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客服服务热线
    0535-6730782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2008-2022 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7462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79号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