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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那些事,点进来就都清楚了!

    来源:人社部微信 时间:2018-05-25
    核心提示: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毕业季即将来临,正在找工作的你了解“试用期”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含“试用期”条款吗?试用时间有多长?工资怎么开?
     
      这一期,我们就把试用期的事,给您说清楚——
     
      试用期是什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新招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时间。用人单位可以考察了解劳动者是否符合招收条件,能否适应所从事的工作等。
     
      劳动者也可以考察了解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自己能否适应或胜任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岗位及工作任务等。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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